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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国税局2007年工作总结

日期:2008-01-03 作者:远安县国税局 来源:远安国税 【选择字号:

  远安县国家税务局2007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增强税源预测的前瞻性,提高税收分析的准确性,把握计划管理的主动性,国税收入稳步增长。

  组织收入是税务工作永恒的主题。今年,我们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收入组织原则,科学预测,有效控管,全年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4196. 94万元,占年计划13100万元的108.37%,超计划8.37个百分点,超收1096万元,同比增长24.7%,净增2813万元,提前34天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其中,两税10673万元,占计划的95.64%;企业所得税2996万元,占计划的206.64%,同比增长132.31%,增收673万元。宏观税负达到5.0%,百元工业增加值工业两税含量7.33,百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业两税含量0.85,实现了国税收入总量攀升、增量上升、质量提升的总体目标。

  (一)加强收入预测分析,把握收入变化趋势。按照“科学预测、准确分析”的原则,以税种分析、行业分析、税源结构分析为重点,建立经常性的收入分析和预测制度,实现税收分析由一般性的增减因素分析向宏观税负、弹性变化等深层次分析的转变,增强了分析预测的科学性、准确性。这项工作也得到了省、市局充分肯定,并在全市国税系统计统工作会和全省“税收分析与预测座谈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二)加强收入计划管理,把握收入主动权。按照“有税尽收、无税禁收”的原则,综合经济税源中的特殊因素,科学合理的将指导性收入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户、责任到人,并结合收入预测机制,按月督促检查,按季通报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不仅强化了收入组织工作的责任,也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确保均衡入库。

  (三)加强欠税清缴工作,把握收入工作质量。按照“压缩陈欠、杜绝新欠”的原则,以征管 “六率”为重点,按月公开纳税情况、通报税收管理员的征管质量,按季进行考核兑现。近年来,我局的征管“六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没有产生新增欠税,在全市国税系统征管质量考核中,始终名列前茅。

  二 、围绕精细目标,夯实管理基础,突出管理重点,税收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2007年,我们以 “管理提高年”活动为契机,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优化征管方式,健全管理制度,形成了规范、简便、公平的税收征管体系。

  (一)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精细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其目的在于杜绝“疏予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实现管户与管事、管税相结合,事后管理与事前服务、事中监控相结合,单纯注重收入管理向重视税源管理的根本转变。2007年,我们合理配备税收管理员,明确税收管理员基本职责,推行了大型企业驻厂管理、外地企业专人跟踪管理、中型企业到户管理、个体双定户到片管理,同时将机控(CTAIS监控数据)、人查(组成工作专班随机巡查)、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在思想上强化了税收管理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在管理上加强了税收监管力度。

  (二)着力深化纳税评估。进一步完善了《增值税纳税评估体系及操作办法》,初步确定我县行业指标12个,行业物耗指标4个,重点企业控制指标13个,建立了规范的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和模式,依据确定对象、人工评析、约谈举证、实地调查、评估结论的纳税评估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形成征收、评估和稽查“三位一体”的监控机制。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每月有针对性的对其所辖纳税人评估一户,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直接参与纳税评估,且每月不得少于2户,并对税收管理员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今年来,全局共开展纳税评估176户次,约谈户数70户,有问题的45户,共计补税87.6万元,转稽查查处1户。

  (三)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一是推行分类管理。按照“公平税负、规范管理”的要求,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对重点企业实施跟踪管理、对重点税源实施行业管理、对一般性税源实施巡回管理;对于一般纳税人,严把认定关,严进严管;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加强财务辅导、政策宣传、日常检查;对于个体工商户,加强定额管理,对起征点以下的免征户,重点监控,适时纳入征税管理。今年,在税负核查的基础上,对164户纳税人的税额进行了调整,其中92户从起征点以下调到起征点上,共调高税额21920元。经过调整,纳税户较核定前增加45%,平均税负提高22%。

  二是突出行业管理。按照“严格政策、管好税基”的要求,以煤炭行业的税收管理为重点,加大了行业管理的力度。严把计税数量关。利用科技手段,利用煤炭井口电子称重系统,源泉控管计税数量;严把资格认定关。围绕“全面建账、自行申报、强力监控、重点稽查”的工作思路,对全县煤矿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建账制度,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坚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进行监控。目前我县煤炭企业建帐面达到了100%;严把计税价格关。开展煤炭市场综合调查,对煤炭市场价格实行动态监控,适时掌握煤炭计税价格;严把巡回检查关。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及时深入煤炭生产现场,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目前,全县煤炭行业的平均税负率达到9.27%,高于全市该行业最低平均税负8%。今年我们按照“全面建账、自行申报、强力监控、重点稽查”的基本要求,采取内查外调、集中检查的方式,集中巡查66户,查补税款300余万元。

  三是细化税种管理。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要求,加强各税种管理。分类管理所得税。对于查账企业,结合纳税评估和常检查,加强日常管理;对于核定征收企业,加强预测分析,督导纳税人建立财务核算制度,促使纳税人向查帐征收方式过渡。今年入库企业所得税2996万元,占年度收入计划的206.64%,是国税收入总量的21.1%。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28户次,其中工业企业26户、商业企业2户,确定重点评估对象约谈户数1户,约谈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7万元;进户管理消费税。按照省局实施消费税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管理的要求,对汽车和白酒两个消费税重点行业实行“到户式”管理,税收管理员责任到户、政策宣传落实到户、税源监控管理到户; “一条龙”管理车购税。理顺内部管理关系,建立横向信息传递和联系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了车购税政策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征管质量到位,今年完成车购税106.2万元,为同期65.8万元的161.3%,占年度计划的151.69%。

  四是推行建账管理。从2005年开始,我局率先在全省国税系统对个体工商户推行全面建帐管理。今年3月,我们又对建帐情况进行了一次回头看,组成专班对建账情况进行了复查,巩固建帐成果,对少数建账不规范的纳税人又逐一进行了纠正。同时我们分行业、分层次举办了3期建账辅导班,近距离讲解,手把手辅导,促进了建账水平的不断提高。目前,我县纳税人建帐面已达到100%,其中建立复式帐23户,建立简易帐32户。

  五是优化申报管理。建立多元申报方式。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前提下,根据纳税人的生产规模、距办税服务厅的远近程度,分别实施了网络申报、批量扣税等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目前我县采用多元化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已超过90%,既方便了纳税人办税,又缓解了征收期纳税人排除等候的问题。

  六是加强发票管理。按照“电子平台、手工录入、自动比对、信息共享”的思路,借鉴增值税发票管理方式,加强了普通发票电子稽核比对,采集普通发票信息,建立动态数据库,提供稽核比对服务,从而使普通发票管理更加规范。

  七是严格户籍管理。对新办纳税户,通过与工商、地税共享信息,加强户籍监控,及时把新办业户纳入规范管理;对正常管理户,加强日常户籍巡查。结合增值税新的起征点政策,加大了对个体工商户的巡回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免征户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及时纳入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

  八是规范票证管理。以预防为主,突出源头控管。按照“制度健全、手续完备、领发有据、责任明确”的要求规范领用,按照“正确使用、填写规范”的要求规范使用,按照“一清、三禁、四专、六防”的要求规范保管,按照“准确、及时、完整”的要求规范核算,按照“严格审核、严格检查”的要求规范审核。今年共填开票证120613份,错误份数26份,票证填开正确率为99.78%,高于97%;作废份数84份,废票率为0.07%,低于1%的标准。

  三 、加强税收法制教育,完善执法管理机制,创新执法管理手段,依法治税整体推进。

  加强税收法制教育,全面提高国税干部执法水平,增强广大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既是以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税的基础工程。我们以提高国税干部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着力点,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切入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致力营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一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度。紧紧围绕“依法治税、从严治队”这一主题,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的原则,在“认真”上下功夫,在“严格”上做文章,严格税务检查进户许可制度,抓好重大案件审理、稽查案件复查、涉税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查备案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责任制。2007年通过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税务案件5起,占稽查案件立案户数20户的25%;复查案件14件,占查处案件69件的20%。

  二是创新执法管理手段。以V2.0系统为平台,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地应用了“数字化税务查账系统”,将税务检查的各个环节纳入计算机监控,建立提醒或预警机制,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执法责任,推进执法检查的信息化工作,使税收执法的管理手段更加科学化。一年来,全局实施过错追究22人次,扣发津贴6600元。执法质量在全市9个县(市)局中名列前茅,实现涉税案件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无强制执行的目标。

三是强化税务稽查职能。建立“一案一析”制,编辑《案例分析》12期,定期总结交流专项检查、日常检查、专案检查的经验,不断提高稽查技能;建立“首查责任制和局长办案制”,增强执法责任意识,规范稽查行为,增强督导力度,提高检查、办案能力和水平;建立“税收执法综合评价考核机制”,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机内考核与人工考核、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的“四结合”考核机制,对案件实施环节的工作质量进行审核评议,把案件的审理环节前移,提高了执法质量,规避了执法风险;建立“一案双查”制,不仅对纳税人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税收征管基础、税务人员廉政纪律进行评估,总结征管经验、找出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税收征管的建议。今年以来,共发出整改建议书9份,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征管。

  四是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将普法工作作为依法税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管理、考核,在总结“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远安县国税系统“五五”普法暨“十一五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今年的具体工作计划,确保我局普法工作得到深入开展。在“四五”普法工作中,我局被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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