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三城联创”目标解读
“三城联创”目标解读
关键词一:城市功能
加快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是城市创建的基础。宜昌市首先要加强城市道路及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按照东拓、南展、北联的思路,着力完善主城区道路网络。当前重点加强沿江大道上段(西陵一路-葛洲坝转盘段)、西陵二路、夷陵大道(西陵一路-西陵二路段、万寿桥-五一广场段)、珍珠路及樵湖岭路(西陵一路-三江桥头段)、解放路、环城南路等主次干道路面改造及相关交通配套设施建设。
其次是要加强背街小巷及居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市街巷及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111处,主要是居民小区、小街小巷卫生基础设施不完善,路面破损和泥巴路;垃圾屋破损,果皮箱等垃圾容器简陋、破损严重;居民小区排水设施陈旧、破损,污水外溢;照明设施不完善。
另外要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加速推进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黄家湾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要加紧施工,尽快建好并投入使用;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沙河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要加快进度。
关键词二:精细化管理
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是考查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依据。我市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积极探索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规范现有农贸市场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科学分类分区,标牌统一整洁醒目,摊位摆放整齐;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制定有各类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环卫设施齐全。
大力整治市容环境。依法拆除违章建筑,清除以街为市、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清除违规广告,清理和规范户外广告标牌。
加强“七小门店”管理,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小游泳池、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馆、小超市食品专柜、小副食店、小餐馆等“七小门店”中,部分经营场所环境较差,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很大。根据目前摸底情况来看,城区建成区内有无证经营的小餐馆683家、小副食店484家、小美容美发店471家、小旅馆35户,此外还有大量无店经营的早点和夜市摊点。相关部门将创建标准,重点审查经营资质,强化卫生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确保8月底前全面达标。
关键词三:环境保护
我市将加大力度解决城市空气、地表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问题为重点,改善人居环境。
强化工业污染源的污染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结合节能减排指标,加大治污力度,确保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自动监控率达到80%以上,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率达到100%。
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工作,完成我市机动车尾气年检线的规范化建设。修订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办法,禁止环保定期检测不达标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加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官庄水库上游、西北口水库网箱养鱼依然存在,备用水源运河开发区东方花园段水质达不到相应标准要求,猇亭善溪冲、点军楠木溪水源保护区划定批复工作尚未完成。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解读
1、什么是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遵循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取得成效的典型,是我国城市21世纪初期发展的方向和奋斗目标,是我国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其主要标志是: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发展,生态良性循环,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良好,城市优美洁净,生活舒适便捷,居民健康长寿。国家环保局1997年开始在全国各城市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我市于2004年启动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2、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有何意义?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在促进城市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味、扩大对外开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是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3、国家环境模范城市有哪些考核指标?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包括基本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创建氛围等方面的指标。
①基本条件:要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前列;近三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②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要求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人均GDP>1.5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100%;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均小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③环境质量指标: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8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劣Ⅴ类水体;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④环境建设指标: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自动监控率8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⑤环境管理指标: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9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80%;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⑥参考指标:开展了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国家ISO14000示范区等活动,并且各类创建创成数量逐年增加。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4、市民怎样参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需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才能实现,更需要市民群众的共同参与,从而形成全社会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合力。广大市民要积极为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献言献策,从身边小事做起,形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共创“环保生态城,绿色新宜昌”。
5、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创模”的主要成效有以下8个方面:
①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近年来,宜昌市搬迁、改造老工业企业99家,形成了支柱产业发展壮大、传统产业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新型工业化格局。
②节能减排初见成效。发展循环经济,组织一批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限期治理和挂牌督办重点污染源,万元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有较大幅度下降。
③城市布局日趋合理。拆除违法建筑8816处,开工建设50多项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基本形成了功能清晰“三大功能区”和“九大组团”。
④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城区已建成临江溪、沙河、夷陵区、丁家坝四家污水处理厂和黄家湾垃圾处理场等环保基础设施。
⑤三峡库区环境得到切实保护。库区建设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25个,组织清理库底固体废物142.50万吨,清理漂浮物14.95万吨。开展“三河”(黄柏河、柏临河、运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下降。
⑥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宜昌市政府划定官庄水库为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关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18家选矿厂,处理多起违规建设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⑦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全民义务植树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8.5%,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
⑧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开展淘汰燃煤锅炉、机动车禁鸣、城市公交车双燃料改造、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等专项行动,城区环境质量呈现持续良好状况。2006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3天,清江、长江南津关、运河等主要河道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的地表水二类水质标准,城市噪声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
6、下一步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重点是什么?
①进一步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一是规范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二是规范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与管理。三是加速推进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
②强化节能减排。一是增强节能节水意识,推广清洁能源,逐年降低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用水量。二是强化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确保排放稳定达标。三是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规定禁止环保定期检测不达标机动车上路行驶。四是落实环评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
③进一步加大官庄水库、善溪冲、楠木溪水库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保障人民饮水安全。
④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增强环保工作力量。
⑤加大创模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解读
(一)申报条件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遵循自愿的原则。申报城市必须是省(自治区)级卫生城市(直辖市除外),且命名时间一年以上。同时,必须具备以下10个基本条件,方可向省、自治区爱卫会提出申请。
1、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4、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5、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6、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7、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8、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9、近两年内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10、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二)创建标准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
(3)市、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4)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
(5)有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6)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2、健康教育
(1)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
(2)城、郊区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3)各级医院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4)社区能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5)各行业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6)市、区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7)机场、车站、码头、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8)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3、市容环境卫生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2)各级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
(4)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7)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4、环境保护
(1)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比例≥70%。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3)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已建成的烟尘控制区面积之和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是指城市市区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与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环境噪声网格检测的等效声级的算术平均值。
(6)近三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大污染事故系指导致人员死亡、10人以上中毒、饮用水水源停用、供水厂停产、农副产品大面积绝收或大幅度减产等(由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证明)。
5、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经营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100% ;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
(4)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测资料齐全。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
6、食品卫生
(1)政府重视食品卫生工作,食品卫生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有本市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资料齐全。
(3)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4)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6)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
(7)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8)城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已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7、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2)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3)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4)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5)计划免疫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7)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
8、病媒生物防治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治人员、经费落实,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通过综合防治,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9、社区和单位卫生
(1)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4)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10、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
(2)有卫生宣传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
(3)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4)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5)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
(6)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
(7)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全国文明城市数据指标
1、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满意度> 90%
2、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 90%
3、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达100%
4、交通事故死亡率(人/万台车)< 10
5、群众安全感> 85%
6、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 1.5
7、家庭暴力投诉率(起/万户)< 1.5
8、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投诉率 (起/万户)< 1.5
9、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10、依法直选的社区居委会≥80%的选民参与选举
11、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
12、行业风气满意度> 85%
13、“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知晓率≥80%
14、≥80%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教学点,有效开展活动
15、形成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市民对本市重大典型的知晓率≥80%
16、人均教育经费支出>420元
1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0%
18、全市性科普教育活动≥3次/年
19、每百人互联网用户(户/百人)>8
20、城市电话主线普及率(线/百人)> 35
21、每百人公共图书藏书量> 160册
22、市属各区文化馆40%以上为二级馆
23、每个街道都要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总面积每万人≥500平米
24、≥80%的社区居委会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25、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数量(支/街道)> 15
26、区级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次数(次/年)> 8
27、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人/万人)> 8
28、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 45%
29、文化遗产定期保护,保存完好率达≥95%
30、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支持率≥90%
31、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总人口的比例≥8%
32、无偿现血量占临床用血量的比例≥80%
33、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及遗体行为的认同率≥50%
34、人均GDP(万元)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35、GDP年均增长率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36、 贫困率< 3%
37、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10平米
38、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标台)> 8
39、市民对交通便捷程度的满意率>70%
40、每3-5万居民拥有1个卫生服务中心(站)
41、≥95%的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42、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满意率≥80%
43、每5万人配备急救车数(辆)>1。2
44、计划生育率>95%
45、平均预期寿命(岁)>73
46、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1平米
47、恩格尔系数< 38%
48、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95%
49、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70%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50、每百名老年人口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张)> 1。7
5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51、绿地率>30%
53、人均公共绿地> 8平米
5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0%
55、城市污水处理率> 60%
56、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2。0%
57、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 100的天数)> 80%
58、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90%
59、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70%
60、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内无劣质V类水
61、科教、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 80%
62、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社区> 70%
63、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覆盖率100%
64、全市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3次/年
65、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
66、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90%
67、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
“三城联创”社会宣传标语口号
1、推进“三城联创”,构建和谐宜昌;
2、创“三城”、迎节会、讲文明、树新风;
3、共创“三城”、共享文明、共促和谐;
4、全民参与创“三城”,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5、我在宜昌,我爱宜昌,我为宜昌做贡献;
6、创全国文明城,建和谐新宜昌;
7、创环保模范城,建生态新家园;
8、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共建宜昌美好家园;
9、为民创建,创建为民;
10、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
11、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
12、知荣明耻树新风,争做文明宜昌人;
13、告别不良行为,争做文明市民;
14、人人争做文明市民,个个都是城市形象;
15、大家小家是一家,文明宜昌靠大家;
16、创建文明从点滴做起,构筑和谐从你我开始;
17、做文明宜昌人,当诚信好公民;
18、同建生态家园,共享碧水蓝天;
19、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0、城市是我家,卫生靠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