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提高纳税人法律素质,全面提升国税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逐步建立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法制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和县普法办的工作要求,结合国税实际,制定兴山县国家税务局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实施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是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措施,国税系统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在全社会普及税收法律知识,深入持久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依法治税与依德治税相促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适应广大纳税人对法律知识的迫切需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以普及税法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推进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目标,建立完备的税法宣传体系,推动税收司法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人遵从税法意识进一步增强,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落实税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和谐社会,以建设平安兴山为己任,努力推进“法制国税”、“效率国税”、“和谐国税”、“平安国税”、“和谐小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