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基本情况及纳税情况
宜昌市鑫裕发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注册资金50万元,在宜昌市国税伍家分局办理了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化纤产品及原料、纺织品及原料等。
2005年4月1日由娄永林承包经营。
二、违法事实
该公司于2005年11月25日、12月9日、2006年1月16日、2月22日分别取得上海吴淞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四份,并于当月入帐,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19058.12元,经向海关发函协查,上海吴淞海关分别对四份《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出鉴别证明书,明确上海吴淞海关从未签发过协查函上所列编号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系假票。取得四份假海关完税凭证为该公司承包人娄永林所为。
三、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宜昌市国税稽查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200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