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松滋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将应税产品收入计入免税产品收入偷逃税款,最近被当地国税部门立案查处,除补缴增值税93227.97元外,还被处以罚款和加收了滞纳金。
日前,松滋市国税局在进行对免税企业的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虽然能将应税硫酸与免税项目过磷酸钙分别核算,但生产硫酸、普通过磷酸钙所耗用的电费没有分开核算,全部混在一起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206157.04元 ,账面已申报转出进项税145560.78元,少转进项税60596.26元。
当检查人员按照检查需要提出调看仓库保管员明细账时,公司负责人解释说:“该产品所耗用的主要原材料磷矿石品种单一、单位价值低,数量多,进出频繁,核算采取‘实地盘存制’,没有对原材料产品逐笔登记收发领退数量和金额。”
由于无法核对掌握该公司的资金运转和存货具体数据,专案组决定调整思路,派人到公司仓库实地考查,并向生产硫酸的工人了解产品工艺流程和收发货手续及工资核算情况。
在现场,检查人员发现存放硫酸的储存罐外面竖有标尺,上面还吊有一个铁坨,与标尺相呼应。
检查人员小赵询问工人这是干什么用的,工人告诉他说:“这是测量罐内硫酸的土办法,这也是我们多年摸索出的经验,主要利用了杠杆原理。你看这标尺上面有一个滑轮,通过滑轮有一根线,线的两端各吊有一个小铁球,一头的小球紧贴标尺,另一头放入硫酸罐内。当罐内硫酸增加或减少时,由于浮力的作用,罐内的小球也会随之上升或下降,外面的小球同时也会随之上升或下降,这样,通过外面小球在标尺处停留的位置就能知道罐内硫酸储存的数量。”
于是检查人员在工人的帮助下,测量了硫酸的库存量,虽然测量数据准确度不高,但他们发现测量结果远远低于账面库存。究竟是什么原因使硫酸实际库存小于账面库存呢?
第二天检查人员找到公司厂长、车间主任、会计,要求他们解释硫酸实际库存小于账面库存的理由。主管会计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不得不承认公司与购货方协商,将销售1849.06吨硫酸的收入641627.8元,按磷肥平均销售单价260元/吨,折算成磷肥2467.80吨,开具磷肥销售普通发票,计入磷肥销售收入,相应少计了1849.06吨硫酸的销售收入。为了以假乱真,他们多计了2467.80吨磷肥的生产成本,还假装“消耗”原材料磷矿石,从而偷逃增值税93227.97元。
松滋市国税局按照税法的规定,要求该公司转出少转的进项税60596.26元,追缴所偷增值税93227.97元,并处0.5倍的罚款。目前公司账务已经调整,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全部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