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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弥补年度亏损要不得

日期:2008-02-27 作者:吕凤柱 来源:中国税务报 【选择字号:

   

    河北省南皮县地税局稽查局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些企业在发生了年度亏损之后,不是填报纳税人亏损审核表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而是自作主张自行弥补亏损。对此税务人员只得依照有关规定,将自行弥补的亏损从税前扣除项目中剔除后,责令企业补缴税款。

        一机械制造公司2004年度发生亏损,只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了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申报亏损,并没有填报纳税人亏损审核表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税务人员在对其检查时指出,2004年的年度亏损未经税务机关审核属于自行弥补,因此该公司不能用2005年的利润弥补2004年度亏损,应该补缴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依据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纳税人年度发生亏损,要如实填报纳税人亏损审核表,在年度终了45日内报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要依据财会制度和税收的法律法规,严格审核纳税人的亏损额,同时填列纳税人亏损审核表。纳税人以后年度实现盈利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需填报纳税人弥补亏损核准表,连同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纳税人亏损审核表,一并报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报送的纳税人弥补亏损核准表和纳税人亏损审核表后,要认真进行核实,审批。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准的亏损额,企业可按规定弥补;未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准的亏损额,企业自行弥补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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