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国税局运行的是全县集中征收模式,县局机关是集征收、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基层综合执法主体,下设办公室、监察室、人事教育股、计划统计股、综合业务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稽查局、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现有干部职工109人,其中党员56人,大专以上文化95人。管户2121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52户,实际纳税户677户。年收入规模1.1亿元。近年来,远安县国税局在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全力组织收入,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科技管理,开展优化服务,加速基层建设,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先后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表彰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蝉联两届省委省政府“最佳文明单位”。2005年,被宜昌市人事局、宜昌市国家税务局表彰为2004-2005年度“全市国税系统先进集体”,被宜昌市国税局评为“全市国税系统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小康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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